琶洲村“城中村”改造項目被拆遷人:
就琶洲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回遷安置房產權證的辦理事宜,琶洲聯社、保利公司已共同於2016年1月6日按《市國土規劃委關於琶洲村複建安置房產權登記問題的複函》,通知全體被拆遷人持《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收樓確認書》、身份證原件前來簽署《廣州(樓盤)市不動產登記申請表》、《補充協議》等有關材料。截止至2016年1月31日,絕大多數被拆遷人已按期向保利公司、琶洲聯社提交了辦證申請及相關資料。
為加快安置房產權證的辦理,現再次通知:至今尚未申請辦理安置房產權證的被拆遷人,以及已申請辦理安置房產權證但提交辦證資料不全需要補充資料的被拆遷人,限於2016年3月20日前帶齊上述第一項所述的相關資料,到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琶洲村地塊十三複建小學(原琶洲村牌坊東北側)(聯係電話:020-66691610)簽署,未能按時前來簽署辦理安置房產權證相關資料,以及未能按時提交全部辦證資料的,則延期辦理產權證的責任由該被拆遷人自行承擔。委托他人代為簽署的,需提供經依法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此外,如涉及房屋繼承等特殊情況的,需另行提供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體材料由琶洲聯社、保利公司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再行通知。
特此通知。